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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规程

1. 比赛宗旨

第八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以下简称“比赛”)在库尔斯克举办,其宗旨如下:
缅怀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
弘扬作曲家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的声乐遗产;
发展和支持俄罗斯声乐流派的传统;
发掘青年才俊,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培养新一代诠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独特声乐的人才;
维护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统一文化空间;
发展不同国家声乐流派代表之间的创造性联系和经验交流。

2. 参赛者

本次比赛面向1985年至2007年出生的男女歌手开放。
参赛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表提交至以下地址:俄罗斯,库尔斯克,索尼娜街4号,库尔斯克地区文化部教育与方法中心OBOU DPO,邮编305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ulture46@mail.ru。
报名表需使用电脑填写,并按轮次列出完整的参赛曲目。
报名表需附上以下文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文化艺术教育机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在校学生证明;
个人简介;
一张13厘米 x 18厘米的彩色照片;
同意以自由形式处理个人数据的书面文件。
不完整或在规定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不予考虑。
为预选比赛主要比赛曲目的参赛者,已组织了资格赛。参赛者需在8月31日前提交一张用于通过资格赛的视频名片,名片上需包含两首作品的演奏录音,其中一首为G.V. Sviridov的作品(出自第一轮比赛曲目)。
资格赛将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举行。
第八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筹备及举办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向所有获准参赛的申请者发出邀请函,并注明参赛日期。

3. 比赛地点和时间

比赛将于2025年11月1日至10日在库尔斯克举行。比赛地点为库尔斯克市的音乐厅。

4. 比赛规则

比赛测试分为三轮:两轮主轮和一轮决赛。
所有试奏均公开举行。
表演顺序通过抽签决定,并保持至比赛结束。
第一轮参赛者中,不超过一半的选手将进入第二轮。8名选手将进入第三轮(决赛)。如果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评审团可能会允许8名以上(最多12名)的选手进入第三轮。
奖品、证书和奖状的最终颁发将在评审团最后一次会议上进行。
参赛者需自行承担比赛期间的住宿费用(包括交通费、餐费)。
比赛组织方将为提交完整申请并被录取的前50名申请者提供住宿(双人间酒店客房),费用由比赛组织方承担(申请顺序以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如有需要,组委会将为选手免费提供两次彩排和一次巡演的伴奏人员。

5. 奖项及奖励

大赛获奖者将获得以下奖项:
一等奖两名,每名奖金25万卢布,并授予获奖者称号和一级证书;
二等奖两名,每名奖金20万卢布,并授予获奖者称号和二级证书;
三等奖两名,每名奖金15万卢布,并授予获奖者称号和三级证书。
进入决赛但未获得获奖者称号的参赛者将获得两份奖励奖,每名奖金10万卢布,并授予获奖者称号和证书。
评审团有权向大赛最佳伴奏者颁发两份奖励奖,每名奖金10万卢布,并授予特别证书。
经大赛评审团同意,国家及公共组织、创意联盟和个人可设立奖项。
比赛的获奖者和获奖者(由评审团选择)须在比赛闭幕式上举办一场音乐会,并在G.V. Sviridov的出生地法捷日市举办一场音乐会。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更改。

6. 组织事宜

大赛筹备和举办的组织事宜由组委会负责。
大赛评审团的组成由库尔斯克地区文化部批准。
大赛节目由库尔斯克地区文化部经评审团主席(联合主席)批准。
大赛期间,参赛选手和获奖者表演的音频和视频录音录像的使用权归库尔斯克地区文化部所有。使用范围包括:
表演录音;
表演复制;
以任何有形媒介形式传播表演录音录像。

联系方式:
库尔斯克州文化部组委会:
305000,库尔斯克,列宁街11号;
邮箱:komkul@rkursk.ru,zanin.dv@rkursk.ru;
电话:+7(4712) 70-18-54,70-18-53。
地区性预算内补充职业教育机构“库尔斯克地区文化部教育与方法中心”:
地址:库尔斯克市,索尼纳街4号,邮编:305000;邮箱:culture46@mail.ru;电话:+7(4712) 51-00-49, 51-00-84, +7 910-272-44-96,传真:5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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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

评委会规程


第八届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以下简称“比赛”)参赛选手的表演由专业评审团进行评估。
评审团的组成由库尔斯克州文化部批准,成员包括俄罗斯音乐文化界的领军人物、苏联人民艺术家、俄罗斯联邦功勋艺术家以及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音乐文化界知名人士。
评审团将听取所有经格奥尔基·斯维里多夫国际室内声乐比赛筹备和举办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确认参赛的参赛选手的表演,评估他们的表演,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下一轮比赛,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评审团在评选时,会综合考虑表演的艺术和技术水平、艺术形象的深度、表演者的艺术造诣和舞台技巧。
参赛选手的创意表演将采用25分制评分。每轮试镜结束后,评审团成员将评估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签字后交给评审团执行秘书。
评审团执行秘书将计算每位参赛选手的平均评分(所有评审团成员的评分总和除以评审团成员人数)。
如果评委成员的评分与平均分相差超过三分,则不计入计算。
其余分数将相加,并除以提交分数的评委成员人数。
三轮比赛的最终结果将综合考虑得分结果。
如有争议(如分数相同),则将根据创意作品的讨论,以及对每位参赛选手的公开投票,最终决定胜负。投票结果以简单多数票为准。
如分数相同,则将参考评审团主席(联合主席)的意见。
评审团成员不参与对在读学生或完成学业未满三年的参赛者的候选资格的讨论和评估。
根据参赛选手的成绩,在既定奖项数量范围内,评审团有权:
更改参赛选手的表演规则;
确定颁奖顺序;
确定比赛闭幕式(庆典音乐会)的参赛选手及其节目;
确定在G.V. Sviridov的家乡法捷日市举行的音乐会的参赛选手及其节目;
除一等奖外,将一个奖项分配给获奖者;
不颁发所有奖项;
如果任何奖项未能颁发,则在剩余资金范围内增加其他奖项的数量和金额。
大赛评审团可设立特别奖项,包括:
G.V. Sviridov作品最佳演绎奖;
G.V. Sviridov浪漫曲或歌曲最佳演绎奖;
G.V. Sviridov以普希金、莱蒙托夫、叶赛宁、勃洛克、伊萨基扬、普罗科菲耶夫作品创作的浪漫曲或歌曲最佳演绎奖;
民歌最佳演绎奖;
“希望”奖,颁发给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最年轻参赛者。
评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更改。